我的辦理收養經驗

當我的外籍老公要收養我的小孩時才發現,我的天ㄚ~要準備的文件怎麼醬多ㄚ...

當我們對親友宣佈要向法院送件時,大家都不約而同的問:ㄚ不是結了婚小孩就算他的合法小孩嗎?答案是否定的。

外籍配偶要多準備的文件:

1.無犯罪証明(所謂的良民證)~美國的還有台灣的。

2.外國收養法律英翻中~這個還要AIT(美國駐台辦事處)的公証。





ㄧ般需準備的文件:

1.收養契約。

2.收養人、被收養人的戶籍謄本。

3.應得他人同意者,其同意證明。(在我的事件中必須要小孩的生父同意)

4.未成年人被收養時,收養人應提出職業、財產及健康證明文件。

5.收養人的健康檢查表。

在收養契約書中,除了說明收養原因外最好詳細載明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互動例如:他們的相片,收養人幫小孩繳的各種費用,他們住在一起或互動了多久等等。





我們的等待時間:

2008.2.25 送件

2008.3.24 開庭

2008.3.28 與兒盟社工約在兒盟辦公室第一次訪談(只有訪談父母)

2008.4.2 社工到家裡進行第二次的訪視(主要是跟孩子訪談,及看看環境)

2008.4.7 社工把訪視報告交給法院(這部分在第二次訪談後我主動詢問的)

2008.4.9 第一次去上兒福聯盟的[收養父母準備教育課程]

2008.4.21 第二次去上課

2008.4.22 收到法院的裁判認可

2008.5.6 親自去法院拿裁定確定證明書(有跟書記官約時間)





哈哈,收養手續終於完成嚕~~

接下來,我們給孩子在姓氏上做選擇:

1.維持原姓

2.跟母姓

3.跟父姓

這方面孩子希望改為父姓(心裡暗中高興ing,這代表孩子對父親的愛,還在高興中ing)





更改姓名需攜帶:

1.法院裁定書

2.裁定確定證明書

3.收養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

4.被收養人戶口名簿(正本)向戶籍地辦理登記,填寫養父姓名。

ㄟ...別忘了健保卡要去改為新的姓名(如有銀行帳號,保險...ㄧ併都要改,印章要從刻。)



碎碎念: 

首先要記得法官並不認識你們,要讓法官判決收養認可就必須提出有利的證據,證明你們是以愛小孩及小孩的福利為前提,最好是能再附上共同生活的照片及一些為小孩繳費的單據,照顧小孩的證明等等,而非以你們(收養人)自身的利益為前提下提出申請的。

父母親某ㄧ方不同意出養時,贊成出養方還是可以單方提出申請,雖然父或母一方反對時對法官的裁決認可多多少少有影響畢竟一但判決收養認可被收養人與反對出養方便沒有任何關係,不過只要能提出有利的證據單方面提出申請並非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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