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結婚記事

來去香港結婚嚕~

向香港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可海外遞交),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滿十五整天後, 如 無人提出反對,婚禮便可舉行 ,外國人可持旅行證件辦理呦。 發出擬結婚通知書後, 雙方必須在三個月內結婚, 否則該項通知即完全作廢;之後雙方必須重新發出通知,始可結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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